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于2017年起开始实施,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助推残疾人实现自我发展。就业是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然而在过去,残疾人的就业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包括就业机会不足、薪酬过低、职业歧视等难题。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在这些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支持:
首先,在就业机会方面,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年度计划,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招用残疾人,并在招用时不得歧视残疾人。同时,还要鼓励非公有制单位和社会力量提供更多的残疾人就业岗位。
其次,在薪酬方面,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对于招用的残疾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付给同等岗位的工人同工同酬的报酬。
最后,在职业歧视方面,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残疾人状况不同而降低其工资待遇、升迁机会,或者不予以录用、解聘、开除、辞退等。
新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实行,为残疾人就业带来了新的希望。各行各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