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是福州大学下属重点学院之一,是培养法学人才、研究法学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基地。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尚法律道德素养和扎实法学理论基础的复合型法学人才,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包括一批兼具理论与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他们致力于研究法学前沿课题,并将最新的研究成果与学生分享。同时,学院还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开展各类学术研讨会和法律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培养平台。
福州大学法学院的专业设置丰富多样,涵盖了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法律经济学等多个领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并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锻炼,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福州大学法学院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多所知名法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流和学术合作活动。学院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国际交流项目和国际法律竞赛,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福州大学法学院:做“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福州大学法学院创办于1980年,其前身是1979年成立的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经过近40年的努力,福州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福建法学界的第一品牌,也是全国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法学专业排名稳居全国14强。
福州大学法学院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师资力量雄厚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职工310余人,其中教授75人,副教授144人,博士生导师24人,硕士生导师102人。其中既有知名法学教授,又有优秀的法律实务人才。学院秉持“立德树人,师资为本”的理念,勇担国家需求,为法学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学科建设拥有突出的优势
学院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法律)授权类别9个,涵盖法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公安学等4个关键学科领域。2017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而明星学科——国际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分别被纳入全国重点建设学科和福建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
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
福州大学法学院秉承为党和政府服务的办学理念,始终高度重视“智库、基地、平台服务”的功能,为地方政府、依法治理实践部门、市场主体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近年来,学院在国际交流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开展了一些有国际特色的研究合作项目,为推动全球治理和南南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未来愿景是成为中国特色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并放眼全球,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面向教育改革方向,全面加强学科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全社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福州大学法学院: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摇篮
福州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5年,是福州大学的一个重点学院。该学院在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全国研究生教育和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进入A类。
学校拥有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团队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学院设有涉及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多个法学领域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在法学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高校法律硕士联合教育研究会(FLMBA)指导下,学院开设法律硕士、法律博士研究生课程和专业。
学院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每年都会安排法学生到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实习,同时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 moot court、法学竞赛、法研集训等活动,提高学生们的实际操作水平。通过多年的教学及实践,拥有大量优秀的校友,他们已经成为社会各行业中的领袖人物。
福州大学法学院不仅是福建省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更是全国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摇篮,不仅如此,学院在法学研究领域也颇有建树,在国内外学术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好评。
福州大学法学院成为了广大学子攀登法律高峰的重要阶梯,我们期待更多优秀的学子能够在这里收获知识、结交友谊、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