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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税局发布通知:企业所得税首年免征期限有变

来源:惠钧信息网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东莞市的中小企业发展势头正猛。近日,东莞国税局发布通知表示,为了支持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在东莞注册并依法缴纳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简称“小微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得税首年免征期限由原来的3年调整为2年。

这一举措将使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更为降低,激励其更好地发展。东莞国税局表示,将继续关注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以提供更加优质的税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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