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转移是指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员,在省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另赴省外就医时,可使用居住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凭证》(以下简称凭证)。这一政策的实施解决了医保制度中的跨省异地就医问题,让全国人民在旅途中也可以享受到省内同等的医疗保障。
医保跨省转移政策的实施,让人们在异地就医时可享受同样的待遇,大幅降低了群众的就医负担,提高了就医效率和就医方便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凭证使用时应当确定凭证使用范围、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方式等四个方面,并按照规定的结算标准进行结算。同时,需要准确填写凭证上的信息,包括就医人姓名、户口簿上地址、就医地医疗机构、就诊时间、就诊病种名称等。只有根据规定真实填写凭证,才能顺利申请到医保直接结算。
医疗保障不打烊,医保跨省转移进一步畅通了就医通道,让人们在出行时也能更放心,更便捷地就医。